一、基本申報條件和材料
(一)所有申報單位必須滿足以下基本申報條件:
1.依法在漳州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對于在我市設立分支機構且納稅在本地的快遞電商企業,可視為獨立法人企業,同意其申報,并按其實際納稅歸屬地,由所在地電子商務主管部門受理并出具初審意見;快遞類項目內容涉及多個縣市區的,統一由企業向納稅所在地商務部門申報。
2.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和納稅信用良好,經營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能按規定向商務、統計等相關部門提供資料和報表。
(二)申報單位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申報單位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和法人代表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
2.所有涉及申報500萬元及以上電商獎勵資金的電商銷售型企業均需納入統計局限額以上貿易業統計,材料先送縣區統計部門填寫蓋章后在送縣區商務部門初審。
3.所有涉及郵政快遞業項目,材料先送市郵政管理局審核蓋章后,再報送縣區商務部門審核。
4.所有申報材料均需提供真實性聲明(附件1)。
二、專項資金支持內容及標準
(一)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獎勵
申報條件:
1.對經認定功能齊備、年網絡銷售額6000萬元、運營建筑面積達1萬平方米(物流倉儲面積除外,下同)、入駐企業不少于15家且實際運營半年以上的電商產業園區,給予園區一次性15萬元獎勵;
2. 對經認定功能齊備、年網絡銷售額1.2億元、面積3萬平方米以上、入駐企業不少于30家且實際運營半年以上的,給予園區一次性30萬元獎勵。
3.對新列入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基地),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的獎勵。
申報材料:
1. 《漳州市電子商務示范園區獎勵資金申報表》(附件2);
2. 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復印件;
3. 園區管理制度文本;
4. 園區相關的房產(土地)證明材料。
5. 已入駐園區的電商企業匯總表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6. 已入駐園區的電商企業后臺銷售額截圖(加蓋公章)。
(二)園區入駐物業費補助獎勵
申報條件:
對入駐園區后正常運營半年以上的電商企業,按辦公場所面積給予10元/平方米/月的物業費補助,單家最高不超過10萬元(之前累計領取3年補助的企業不再享受)。
申報材料:
1. 《漳州市園區入駐物業費補助獎勵資金申報表》(附件3);
2. 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復印件;
3. 園區辦公場所租賃合同;
4. 物業費發票復印件。
(三) 電商交易額和納入限額以上統計獎勵
申報條件:
1.食品、鐘表、花卉等我市重點行業引進垂直類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或依托第三方知名平臺構建專業市場),對年網絡銷售額突破1億元的前三名每家給予80萬元獎勵。
2.對新列入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20萬元獎勵。
3.年度第一次將網絡銷售額納入限額以上貿易業統計的,給予一次性獎勵10萬元;次年網絡銷售額增速達20%及以上并按質按量報送統計報表的再給予獎勵10萬元。原納入限上統計的純電商企業,年增速達20%及以上,獎勵5萬元;增速達50%及以上,獎勵10萬元;增速達100%及以上的,獎勵15萬元(該項目可享受疊加)。
4.對入駐重點第三方平臺開設網店、年網絡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上的企業,按其年平臺服務費用的50%予以補助,最高不超過3萬元。
5.對年網絡銷售額2000萬元及以上的,按年網絡銷售額的1%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40萬元;
6.對通過自建電子商務平臺(或入駐市級重點電商載體并開設網店的)且年網絡銷售額達500萬元及以上的,給予獎勵3萬元。
7.在重點第三方平臺網銷農(林、水)等初級農產品,對年網絡銷售額500萬元及以上的,按交易額1%獎勵,最高不超過30萬元。
申報材料:
除平臺類型的企業(如產業帶等)無須入駐限額以上貿易業統計外,申報達500萬元及以上交易額獎勵的企業均需納入限額以上貿易業統計。由企業提交其在限額以上統計后臺的申報截圖并加蓋公章,各縣(市、區)、開發區和高新區商務主管部門將企業材料收集后按企業名稱、統一信用代碼、入駐限額以上貿易業統計時間、申報統計金額等匯總為表格,提交所在地統計部門統一核實確認。網店后臺交易數據要現場打開由所在地商務部門查驗核對。
1.《漳州市電子商務交易額獎勵申報表》(附件4);
2.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復印件;
3.《漳州市電子商務交易額獎勵資金申請報告》(附件5);
4.申報第4項平臺服務費還需提供平臺服務協議材料(可完整截圖)、平臺服務費用發票復印件;
(四) 入駐重點外貿電商平臺補助
申報條件:
食品、鐘表、花卉、光電電子、家具、日用品等重點行業生產型企業開展跨境電商營銷推廣,對首次入駐重點外貿電商平臺的,給予一次性1萬元的平臺服務費補助(如果達不到1萬元按實際發生金額補助)。
申報材料:
1.《漳州市入駐重點外貿電商平臺補助申報表》(附件6)
2.平臺服務協議材料(可完整截圖)、平臺服務費用發票復印件;
(五) 電商綜合服務企業獎勵
申報條件:
對電子商務綜合服務企業(為電商企業提供平臺開發、物流倉儲、代運營、分銷應用、廣告設計、網絡推廣、拍攝等服務)年服務合同總金額超過100萬元和500萬元的,分別給予5萬元和10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漳州市電商服務企業獎勵申報表》(附件7)
2.《漳州市電子商務服務企業獎勵資金申請報告》(附件8)。
3.服務合同和服務費發票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 市級重點載體建設補助
申報條件:
支持市級重點電商載體建設,按照年度投資總額(含系統開發、軟件購置、設備投入、企業入駐、品牌宣傳等)的50%給予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
申報材料:
1.《市級重點載體扶持資金申報表》(附件9)
2.《市級重點載體扶持資金申報報告》(附件10)
3.第三方審計公司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
(七) 海外倉獎勵
申報條件:
海外倉、邊境倉,建設物流基地,倉儲面積達2000平方米以上,給予10萬元獎勵;在臺灣地區和“海絲”沿線國家設倉的,再追加50%獎勵。
申報材料:
1.《跨境電子商務企業設立境外倉儲項目補助資金申報表》(附件11)
2. 購買或租賃海外倉合作協議、付款財務憑證復印件,海外倉現場照片,海外倉管理系統發貨量后臺截圖或交易額(貨值)等證明材料。
(八)快遞量獎勵
申報條件:
1. 對本市電商渠道年發出農產品快件達到20萬件、40萬件、80萬件以上的快遞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20萬元、30萬元獎勵。
2. 對年快遞上行量首次突破500萬件、1000萬件1500萬件的快遞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8萬元、10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漳州市快遞物流發件量獎勵申報表》(附件12);
2.快遞信息系統后臺業務量截圖;
3.農產品快件獎勵還須提供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并符合以下條件:(1)企業所申報業務量不得高于同期“郵政業統計信息系統”和我局統計的農產品報表數據;(2)寄遞的農產品須為漳州本地生產的初級農產品;(3)農產品快件須經由電商渠道發出。
(九)倉配一體化補助
申報條件:
新建5000平方米以上、日均發件量超過8000件且為我市5家以上電子商務企業進行電子商務配送的標準化倉儲設施、快件處理中心,按項目年度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申報材料:
1.《漳州市倉配一體化建設補助申報表》(附件13);
2.信息系統發貨量后臺截圖;與所服務企業簽訂的服務合同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
3.第三方機構出具的項目投資額專項審計報告。
(十)快遞綜合服務站點補助
申報條件:
對與3個以上快遞品牌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在郵政管理部門備案設立20個以上快遞綜合服務站點且運營滿半年以上的企業,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設立50個站點以上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漳州市快遞投遞終端申報表》(附件14)
2.3個及以上快遞品牌企業合作協議復印件(加蓋公章);
3.各站點基本信息材料;
4.各快遞站點在市郵政管理局備案登記表(備案回執);
5.如采用直營以外形式,申報企業還須提供與站點簽訂的合作協議復印件。
三、申報程序及要求
(一)請薌城、龍文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組織企業申報。各企業按照本通知要求,向所轄縣(市、區)商務、財政部門提出項目申請,市直企業直接向市商務局、財政局申報項目。申報材料請用A4紙簡裝成冊,加蓋邊縫騎縫章。申報材料電子版請企業自行發送市商務局電子商務科zz2671527@163.com。
(二)薌城、龍文區商務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對申報單位提供的復印件材料需核對原件,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評審過程中,商務部門主要負責真實性審核,財政部門主要負責程序性審核。同時根據申報要求做好推薦工作,推薦項目聯合行文一式2份、企業材料一式3份,請于2020年4月15日前上報市商務局電子商務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在專項資金申請和使用過程中,如存在弄虛作假、挪用截留、擠占資金的行為,市商務局和市財政局除有權追回已撥付的款項并取消該單位以后年度申請資金資格外,將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查處。
漳州市商務局 漳州市財政局
2020年2月18日